• 火车票
  • 汽车票
  • 买机票
  • 订酒店
  • 查公交
  • 站站搜索
  • 车站搜索
  • 车次搜索
  • 公交换乘
  • 公交路线
  • 公交站点

榆林市星元图书楼

更新时间:2024-04-28

中文名
榆林市星元图书楼
官网
点击查看
占地面积
3157㎡
成立时间
1956年
藏品数量
14万册
开放时间
08:00~18:00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新建北路24号

基本介绍

榆阳区星元图书楼,原名榆林县图书馆,始建于1956年。1983年由榆林籍爱国人士胡星元先生捐资70多万元重新修建,被陕西省政府命名为“星元图书楼”,是历史文化名城榆林标志性文化建筑设施之一。

馆藏实力

图书楼建筑面积3157平方米,藏书14万册。部门划分为“三室一部”,采编室、综合业务室、办公室、流通部。读者服务设施为“五室一馆一厅”,既借书室、老年阅览室、综合阅览室、儿童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胡星元纪念馆、多功能厅。每周7天开放,免费为读者提供书刊借阅、资料检索等服务。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一、本馆实行一卡通,借阅图书请办理借书证,只阅览不借书无需办证。

二、入馆人员必须着装文雅,举止文明,自觉保持馆内安静、整洁的学习环境。

三、不准在馆内嘻耍、打闹、吹口哨或制造其他噪音。手机等通讯工具应提前调到“振动”位置,接听手机时应走到楼道并不许高声说话,以免影响其他读者阅读学习。

四、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爱护本馆设施,严禁在墙上、门上、桌椅上、玻璃上等护栏涂抹,严禁用脚蹬踏桌椅。

六、书包等物品必须存放到存包处,以便妥善保管。

七、要严格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则制定,违者将受到批评教育或处罚。

办证须知

一、办理借书证    

本馆实行一卡通,读者办证须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星元图书楼借书证办理登记表,交纳押金100元(每证每次可借2本图书,不限图书种类)即可办理。为他人代办借书证时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吋近照1张。

一楼大厅或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可以自助办证。

单位或团体办证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阅册数和押金根据单位人数确定。

旧证(可借1册)换新证(可借2册)时,请先完善旧证退证手续后再办理新证。    

二、挂失、补证、退证      

挂失、补证:如借书证不慎遗失或损坏,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办理挂失,补办新证需交工本费5元,原证借阅记录和押金与新证合并。    

退证: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借书证和押金收据即可办理退证,退证前须还清所借书刊。    

代办借书证挂失、补证及退证时,须提供代办人和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阅册数与期限

每证可借阅图书2册,类别为A-Z类,借阅期为15天,如所借图书不能在借阅期内阅读完,须提前携带借书证或所借图书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10天,每证或每册图书只可续借1次。若所借图书超期未还,还回后停借7天后方可再次借阅。    

四、污损、遗失赔偿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请妥善保管好借书证和所借图书,如借书证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在办理挂失前,借书证被他人使用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如所借图书污损、遗失,须按照《榆林市星元图书楼文献借阅污损、遗失赔偿条例》赔偿。

借阅须知

一、读者须持借书证方可进入借书室借阅图书。

二、读者在进入借书室前,须将随身携带的挂包、书刊等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寄存在存包柜,并将电子设备设置为静音模式。

三、借书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进入借书室后凭借书证换取代书板查阅图书,取书时,务必使用代书板,以免图书错位(代书板上注有使用说明,请正确使用),办理借阅手续前,所借图书如有污损、缺页、勾画等,应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方可借阅。

四、读者在借书室查阅图书时,只可在室内翻阅,不得将图书携出室外,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大声喧哗、嬉戏、随地吐痰、乱抛纸屑,如不听工作人员规劝者,将取消其借阅资格。

五、借书室所有图书都已粘贴复合磁条,只有在办理完借阅手续后,工作人员才会将图书消磁,否则图书带出室外时,电磁防盗仪会自动鸣笛。

六、每证每次限借A-Z类图书2册,借期15天,如所借图书不能在借阅期内阅完,须提前携带借书证或所借图书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10天,每证或每册图书只可续借1次。若所借图书逾期未还,图书还回后借书证停借7天后方可再次办理借阅手续。

七、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如转借他人或遗失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

八、读者对所借图书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写画、污损。如所借图书污损、丢失,须按照《榆林市星元图书楼文献借阅污损、遗失赔偿条例》赔偿。

存包须知

为方便读者,各阅览室、借书处附近都设有新型条码存包柜,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存包柜只供来馆读者使用,工作人员不得使用。    

二、为保证读者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贵重物品存放到存包柜中,否则发生被盗事件,本馆概不负责。    

三、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存包人的相关责任。    

四、为防止个别读者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每天17:30之前,务必将所存物品取走,不准过夜。如发现违反规定者,由本馆工作人员统一开柜清理物品,物主请于第二天10:30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去一楼传达室领取,本馆不负责物品的完好与否。    

五、存包柜开箱密码为一次性条码,如不慎将条码丢失或损坏,须凭本人身份证找工作人员解锁,读者因条码遗失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    

六、请勿随意按压存包按钮,否则给他人带来不便。    

七、如存包柜发生故障,请联系工作人员,读者不得自行拆卸设备,否则造成后果由读者承担全部责任。

开馆时间

春夏季:

周一至周五:8:00——18:00

周末节假日:11:30——18:00

秋冬季:

周一至周五:8:00——17:30

周末节假日:11:30——17:30

(每周五早上为开会学习时间,学习完后正常开馆)

标签: 一级图书馆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闽ICP备2021002821号-2 yunhuoche.com 火车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