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回国隔离政策最新2021年11月

签证资讯更新时间:2024-03-29 05:14:12

近期从国外回国相关的政策,一直备受关注,而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是从非洲各国回国政策的相关信息,关于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直航熔断之后,可不可以转机等,一起来了解下吧。

尼日利亚一、检测时间。所有赴华人员登机前需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第一次核酸检测在登机前第7天进行(登机前检测起算时间不含航班起飞当天。如,航班起飞日期为9月4日,登机前第7天为8月28日)。

第二次核酸检测在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同时进行血清抗体检测。2次核酸检测须在驻尼使领馆指定的不同机构交叉进行。

二、自我健康监测。在登机前第7天进行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即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据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企业人员

所有自尼日利亚出发搭乘商业航班赴华的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等)人员须继续严格执行21天隔离闭环管理,由所在企业出具《乘机赴华人员已隔离满21天证明》,证明须包含赴华人员信息(姓名、护照号、当地及国内手机号)、隔离时段和隔离地点、隔离期间健康状况、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

健康码申请材料

1、2次核酸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证明(全部检测报告内需含有申请人护照号、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3、《乘机赴华人员已隔离满21天证明》或《健康防护承诺书》

4、《紧急回国事由表》及证明材料

5、完整行程单

6、在尼居留证明(居留证、签证等)

7、本人展示护照信息页的照片

8、采样现场照片(被采样人面部应清晰)

9、载有肺部CT或X光检查结果的康复证明、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仅限既往感染人员)

10、接种新冠疫苗产生IgM、IgG抗体阳性的,应另出具相应接种证明,接种证明中须含有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疫苗名称、第一剂和第二剂注射日期、注射地点、医生或医疗机构签名、签章等信息。

有感染史人员

一、获得尼日利亚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肺部无异常或新冠肺炎已治愈的肺部影像学诊断报告(肺部CT或X光报告),以及在驻尼使领馆网站公布的检测机构进行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分别注明采样时间,两次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

在获得上述三份报告后满6周(42天,从上述3份检测报告中最晚一份的采样日期起算)后,即可启动以下赴华健康码申请流程。

二、在驻尼使领馆网站公布的检测机构进行2次核酸预检测(须在2家不同机构分别进行,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其中第二次检测采样日期为登机前第14天)。

三、两次预检测报告结果均为阴性的进行登机前14天的自我健康检测,并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监测表。

四、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血清抗体“双检测”。

五、14岁(含)以下儿童及孕妇免做肺部CT或X光检测。如感染者为在尼中资企业项目人员,还须在康复6周后另外执行登机前21天闭环管理相关要求,并上传公司隔离承诺书。

塞内加尔在塞检测机构及登机前检测时间

我馆认可的核酸检测机构包括达喀尔巴斯德研究所等4家,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机构仅巴斯德研究所一家。

登机前两天内应在上述机构进行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健康码有效期计算方式为自采样日期当天23:59:59开始48小时内,如9月1日采样检测,则健康码有效期为9月1日23:59:59-9月3日23:59:59。

回国前隔离闭环管理

中资企业(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应切实落实员工回国前21天隔离闭环管理规定,如实出具隔离管理证明。其他个体侨胞回国前至少14天内居家隔离,并如实出具隔离声明书。

仅中转一次赴华

为避免经多国中转交叉感染风险,请自塞内加尔出发赴华人员务必只中转一次赴华。

自塞始发人员(包括自塞下船入境的海员)须在塞内加尔和直飞中国航班的出发地分别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核酸码/HDC码。

请在“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中上传以下材料:

护照资料页

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

完整机票行程单

有效在塞居留证明(如签证、居留许可、外国人身份证等)

隔离管理证明或隔离声明书等。

自他国来塞乘机赴华人员(包括自陆路来塞人员)须在始发地(并非在塞)和直飞中国航班的出发地分别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核酸码/HDC码。如张三自冈比亚乘车来塞乘机赴巴黎中转赴华,须分别在中国驻冈比亚使馆和驻法国使馆指定或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双检测”并向两馆申请核酸码/HDC码,无需向我馆申请。

除因所在国无直航或一次中转赴华路线,不得不来塞中转,且获中国驻始发地使领馆审发健康码的情况以外,常住其他国家人员请勿以中转赴华为目的来塞乘机。

今后我馆在审发健康码时将视情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证明在塞居留事实,如非自塞始发人员且无始发国发码记录,无论在塞停留时间长短,我馆均不予发码(因紧急人道主义事由必须自塞中转的情况除外,相关人员请提前与我馆沟通并提供证明材料)

接种新冠疫苗人员

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后须观察至少14天才可出行,接种未满14天的,我馆将不予审发健康码。请在申请核酸码/HDC码时如实填报接种新冠疫苗品牌、时间等信息并上传接种证明,我馆将在核实接种证明真实性后结合检测结果判断是否核发健康码,并视情要求申请人填写《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对2剂或3剂次疫苗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的,或同一天内完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原则上视作未接种疫苗人员。

有感染史人员

除因接种新冠疫苗影响外,核酸检测或血清IgM、IgG抗体任何一项曾呈阳性均视作有感染史人员,须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至使馆邮箱zhongsai2005@gmail.com申请预审,确认符合痊愈标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通过邮件如实告知使馆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日期(尽可能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提供塞内加尔当地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及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上述诊断和检测采样日期应晚于核酸或抗体检测阳性日期,且核酸检测采样日期、肺部影像拍摄日期应分别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天和5天之内。

(二)自预审通过之日起,当事人须根据我馆邮件要求进行至少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可与登机前隔离闭环管理期重合)。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的,隔离期满后通过邮件向我馆报备。

(三)完成预审确认痊愈、隔离健康监测无异常且满足登机前隔离闭环管理要求,登机前两天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均为阴性的可申请健康码。

自塞下船的海员

(一)自塞下船拟搭乘航班赴华的海员须进行一次核酸预检测,核酸阴性方能开始登机前隔离闭环管理。本通知发布之日已进入隔离闭环管理但尚未进行登机前“双检测”的,应尽快补做一次核酸预检测,无需重新计算隔离时间。申请防疫健康码时除“双检测”报告、机票行程单、隔离管理证明、疫苗接种证明(如已接种)外,还应提交海员证信息页、核酸预检测阴性报告、达喀尔港口登陆签证(visa de débarquement)。

(二)下船后在陆地停留已超过28天的海员,开始登机前隔离闭环管理之前无需进行核酸预检测。申请防疫健康码时除“双检测”报告、机票行程单、隔离管理证明(已与所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人员自行隔离并填写隔离声明书)、疫苗接种证明(如已接种)外,还应提交海员证信息页和达喀尔港口登陆签证。

临时来塞人员

(一)境外中资企业和项目来塞出差人员,原则上应返回常住国再赴华,我馆不受理相关人员健康码申请。如有特殊原因,返回常住国确有困难,请提前联系我馆咨询。

(二)自国内临时出国来塞人员(出差、访问、探亲、旅游等),如回国前最后一站入境地为塞内加尔,应以塞内加尔作为回国始发地。相关人员登机前应进行至少14天隔离闭环管理。

申请防疫健康码时除“双检测”报告、回国机票行程单、隔离声明书、疫苗接种证明(如已接种)外,还应提交出国全程行程单、来塞签证及护照签证页与出差行程对应的所有出入境章。

密切接触者

近14天内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有近距离接触的,均属于密切接触者,包括同行家属、同事、同学和同船海员等。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凭登机前“双检测”阴性证明申请健康码,同时一并提交监测期间三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监测期间出现阳性检测结果,应按有感染史人员防控要求办理。

苏丹一、申请健康码基本材料

1、护照资料页;

2、在苏居留证明页(居留证、签证等);

3、赴华全程机票行程单;

4、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航班起飞前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血清IgM抗体双阴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名单请见我馆网站(http://sd.china-embassy.org/chn/zytz/t1802504.htm);

5、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已接种疫苗人员);

6、由企业或个人出具的《隔离满21天证明》;

7、我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文件。

注意事项

1、我馆不为经苏丹中转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自苏丹出发赴华人员仅可中转一国,中转一国以上不予发码。请务必提前充分了解中转地防疫政策及我驻中转地使领馆远端防控要求。当前,从苏丹始发经埃及中转回国旅客仍无法在开罗办理登机手续。为避免出现滞留,我馆将继续暂停审发健康码,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人在备齐有关材料后应尽快向我馆申请健康码,有关申请应在航班起飞前至少6小时提交。我馆将尽最大努力加快审核速度,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切勿催促。如航班起飞前(3小时以内)临时申请,或将面临无法及时通过审核的风险,由此导致的风险损失均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3、所有在苏拟赴华人员需在登机前至少提前21天进行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我在苏所有企业和项目拟回国人员需在申请健康码时上传由企业出具并加盖公章的《隔离满21天证明》,其他拟赴华个人需上传由本人出具并签字的《隔离满21天证明》,证明内容应包含申请人信息、航班信息、隔离时段、隔离地点、健康状况、真实性承诺等。

接种疫苗人员

已接种疫苗人员请上传疫苗接种证明(需盖接种机构公章),同时填写并上传《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在苏参与“春苗行动”完成两剂国产疫苗接种人员,可上传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疫苗接种记录,我馆核对信息无误后将在审发健康码时加注说明,中转回国时可暂代疫苗接种证明使用。

在同一天完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或未按计划完成全部2剂/3剂疫苗接种的人员,视作未接种人员。当事人需补种1剂灭活疫苗(同一天接种2剂者)或按计划完成全部接种后,方可视为已接种人员。已接种疫苗人员需在最后一剂疫苗接种完成14天后,再按正常流程申请健康码。

有感染史人员

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核酸或血清IgM抗体曾呈阳性者、未接种疫苗人员血清IgG抗体曾呈阳性者拟赴华,请在康复后提供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和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并尽快将有关材料发送至我馆领事邮箱(consulate_sdn@mfa.gov.cn)提交预审申请。

上述证明检测日期需在邮件发送日期前3天内,超过时限者需重新检测。我馆确认通过后,需进行至少21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监测无异常后,再按正常流程申请健康码,申请时请上传我馆确认预审通过邮件截图。

密切接触者

经我馆判定为密切接触者,需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并在隔离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可在监测无异常后按正常流程申请健康码。如有发热、咳嗽、腹泻或其他疑似症状人员,请及时检测并安排就医,症状消除后需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并在隔离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可在监测无异常后按正常流程申请健康码。

喀麦隆闭环隔离

在喀中资企业项目(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应切实落实员工回国前21天隔离闭环管理规定,如实出具隔离管理证明。其他个体侨胞回国前应进行登机前至少14天居家隔离。

检测要求

对从喀麦隆乘商业航班出发,经第三国中转乘机赴华人员,须进行2次双检,在中国驻喀麦隆使馆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在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并分别向驻喀麦隆使馆和中转国使领馆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第一次双检在喀麦隆进行,并于登机前48小时内完成采样、检测,获得核酸检测(Test PCR)、血清IgM抗体检测(Test d’anticorps IgM)阴性证明。

如自喀麦隆登机时间为11月10日12:00,则应于11月8日12:00以后在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完成采样、检测,如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采样时间均为11月8日,检测证明出具时间为11月9日,则健康码有效期以采样时间11月8日为起算点,有效期至11月10日。如核酸采样时间为11月8日,血清IgM抗体检测采样时间为11月9日,检测证明出具时间为11月9日,则健康码有效期以最早核酸采样日期11月8日为起算点,有效期至11月10日。

第二次检测在中转国进行,并于中转登机前48小时内完成采样、检测,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申领我驻中转国使领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具体请关注我驻中转国使领馆相关通知。

有感染史人员

1.当事人通过邮件如实告知使馆确诊或检测阳性日期(尽可能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肺部CT或X光诊断和核酸检测日期应晚于确诊或检测阳性日期,且核酸检测采样日期、肺部影像拍摄日期应分别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天和7天之内。

2.自预审通过之日起,当事人须根据我馆邮件要求进行至少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可与登机前隔离闭环管理期重合)。在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呼吸道不适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我馆报备并按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已接种疫苗人员

(一)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后须观察至少14天方可安排回国行程,接种未满14天的,我馆将不予审发健康码。

(二)对2剂次和3剂次疫苗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的,或者同一天完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均视为未接种人员。上述人员完成相应剂次补种后(一天内接种2剂灭活疫苗者应补种1剂灭活疫苗),方可视为已接种人员。

(三)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须按规定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如核酸检测阳性,我馆不予审发健康码,按有感染史人员规定执行。接种灭活疫苗人员,如血清抗体IgM、IgG检测阳性,请在申请健康码时提交疫苗接种证明及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肯尼亚2021年10月10日至16日,肯尼亚赴华直航航班全部熔断。考虑到今后自肯尼亚赴华直航航班也有阶段性全部熔断风险,为便于旅客赴华,如自肯尼亚赴华全部直航航班连续熔断超过一周,中国驻肯尼亚使馆将向符合条件的自肯尼亚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

自肯尼亚始发赴华旅客

1.在起飞前7日(不含飞机起飞当日,以报告显示采样时间为准)完成1次核酸PCR检测(需选择与起飞前48小时核酸检测不同机构)。

2.起飞前48小时以内进行核酸PCR、IgM抗体双检测。

3.由相关企业、隔离单位出具闭环管理21天证明,证明应包含申请人姓名、性别、护照号、隔离时段、隔离地点等。隔离证明作为申请健康码必要文件,请在申请时一并上传。起飞前(不含飞机起飞当日)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隔离证明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作为申请健康码必要文件,在申请健康码时与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及行程单等材料一并上传。

其他国家来肯尼亚中转赴华旅客

如在原计划搭乘的赴华航班熔断通知前已入境肯尼亚(以入境章显示时间为准),并同时持有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在肯尼亚完成中转所需交叉双检测且符合要求,可向中国驻肯尼亚使馆申请健康码。

在肯尼亚核酸PCR检测须在中国驻肯尼亚使馆指定机构进行。

1. Nairobi Hospital Anderson Center

2. Aga Khan University Hospital

3. Lancet Main Laboratories

4. Kenyatta National Hospital

5. Kenya Medical Research Institute

6. Meditest Diagnostic Services LTD

有感染史人员

自2021年10月23日零时起,对于在肯有既往感染史人员,申请健康码的期限由原来达到痊愈标准后3个月放宽为6周。具体流程如下:

1、有既往感染史人员需按痊愈标准,完成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并在中国驻肯尼亚使馆指定核酸检测机构取得两次核酸阴性证明(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

2、上述3份证明最晚出具日期起满6周后,可进行核酸预检测(两次,在任意两家指定检测机构交叉进行,间隔24小时以上)。其间,可根据赴华航班行程及后续检测情况开始起飞前21天闭环管理。

3、上述结果均为阴性的,可在进行为期14天的健康监测(需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并签字)和登机前48小时以内的双检测并取得阴性证明后,凭借上述全部阴性检测结果,向中国驻肯尼亚使馆申请健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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